按照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20〕14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4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47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基本条件
1.考生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完全符合本公告《夹江县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条件及资格要求。《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没有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方向不作要求。如: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为“护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为“护理(涉外护理),由于专业名称“护理完全一致,可以报考。
(4)委培、定向毕业生应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征得用人单位及有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按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8)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共计47名。招聘单位、名额及岗位条件要求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5日--11月29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扫描打包上传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备注:所报单位+报考岗位+考生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邮箱:
卫生类:764304612@qq.com,咨询电话0833-5686923。
教育类:3674954@qq.com,咨询电话0833-5662026。
4.报名材料要求:
考生应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夹江县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时应提供《报名信息表》、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原件扫描件。其中:
(1)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学位及与报名相关各种资格证(含资格证种类、任教学科、执业范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该证明材料亦可在体检前提交。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资格审查:
卫生类:经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收到合格信息后,于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持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夹江县卫生健康局二楼202室(夹江县漹城街道邓沟路步行街)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教育类:经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收到合格信息后,于2023年12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持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夹江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2(夹江县漹城街道迎春南路108号)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考生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在招聘的任何环节或聘用后发现考生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分类别进行面试考核,卫生类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教育类采取微型课和教学理论问答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考生须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面试考场。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结束后,若出现拟聘岗位面试成绩相同者,进行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及排名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夹江新闻网(http://www.jjxinwen.cn)公布。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考生面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体检。
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及体检相关事项另行在夹江新闻网(http://www.jjxinwen.cn)公告。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考察组至少由2人组成。可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教育部相关网站等方法,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和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提供个人档案等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